为有效整治非法捕杀、收购、加工野生蚯蚓乱象,保护土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。根据兵团林业和草原局《关于开展非法捕捉、收购、加工野生蚯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通告如下:
一、野生蚯蚓,是指非人工养殖的、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、保护土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的一种动物。
二、严禁违法捕杀野生蚯蚓,破坏野生蚯蚓的生活环境。
三、禁止使用毒药、电击等方式捕杀野生蚯蚓。
四、禁止违法出售、购买、利用、运输、携带、寄递野生蚯蚓及其制品。
五、不得为出售、购买、利用野生蚯蚓,不得为违法出售、购买、利用野生蚯蚓发布广告。
六、严禁网络交易平台、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,为违法出售、购买、利用野生蚯蚓提供交易服务。
七、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,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,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举报电话:4991086
特此通告。
十六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
2022年9月23日
┃内容编辑:小疆 终审:瑾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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